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龙潭村物业房及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村
控制价: 69.0107万元
下浮率(区间)3%-5% ,间隔0.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龙潭村物业房及附属工程,建设单位为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村。主要内容为新建仓库2及仓库3,仓库2为地上两层建筑,建筑高度7.95m,仓库3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3.75m,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不包括户内二次装修设计,包含室内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仓库2、仓库3、新做混凝土路面、附属工程及安装等内容。
一、投标条件:
1、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提供任职文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施工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拟派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职文件、专职安全生产人员“三类证书”等均真实有效。
5、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
6、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投标诚信承诺。
7、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企业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并足以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情况。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1月4日至 2025 年1月7日在浙江省统一主体库注册,在舟山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下载招标文件,将无法递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月9日 9 时 00 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系统线上开(评)标项目,投标文件须通过CA数字证书制作网上递交,CA数字证书购买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舟山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办事指南******/bszn/015001/******/6570cfab-76cb-4b0e-b2fd-66ceff9d97d4.html。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