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Z4-25-03-198/G
1.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核准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5〕4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新建220kV送出线路,线路起点为永乐220kV变电站,终点为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
2.3 ******有限责任公司石嘴山市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配套220KV送出线路有关的全部设备材料(含耗材)、备品备件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检测、验收、并网、消缺、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同时完成送出线路征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工作,满足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具体包括(不限于):
(1)220kV 送出线路所有临时工程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用水、网络通讯(工程完工后转为永久网络通讯并移交招标人),临时施工用地征占及恢复,临时施工道路占地复垦费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恢复费、补偿费、协调费及产生的行政处罚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2)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接入永乐 220kV 变电站及外接电源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复垦施工等有关一切工作,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铁塔、架空导线、OPGW ******消防设施、失杆塔防鸟刺、相序牌安装、钻越地埋电缆穿线管、固定支架、绝缘子电缆头制作安装、送变电安全保护专用标识牌等。
(3******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最终备案及验收工作(含检测、验收等报告编制)并承担相关费用。
(4)负责办理项目送出线路并网所需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国网、电网、招标人组织等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及报备、角比差试验、220kV 送出线路参数实测、快频响应测试并取得报告(须签订满足地方电网公司要求的合同文件并承担合同费用)、国网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技术监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定级、等级保护测评、自动******公安局备案(如有);完成项目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开通电力专线等。
(5)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并网前送出线路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警示牌及设备标识标牌等,宣传标语、标识标牌须满足电网公司和招标人管理标准和要求。
(6)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7)负责220kV 送出线路涉及的相关技术服务:防雷及地网检测、水土保持验收(输电线路)等技术服务,负责220 千伏供电线路交叉跨越校验跨和 220kV 送出线路涉及的相关技术服务(所有技术单位需具有相关资质要求)。
(8)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规范、国网公司、电网及招标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9)接入系统设计批复所涉 及到送出线路的系统、保护、二次、自动等方面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10)设备质保期内服务: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11)工程资料移交: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并于项目全容量并网后 60 天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12)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应。投标人分包采购的设备和材料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招标人有权参与投标人设备和材料的招标采购项目 。
2.4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注:正式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必须确保于 2025 年 6 月30日之前。
2.5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委员会令第 36号)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体 220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输电线路)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 2份,且已完工(需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效证明资料,所有证明资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
3.6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 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9************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证明)。
3.10.2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10.3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10.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办理二期CA******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联系电话:******88******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胜路666号
联系人:李 峰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街和贺兰山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 C座15层
联 系 人:何天骄、夏红娟、刘彬彬、任佩宁
联系电话:0951-****** ******
电子邮箱:******93(qq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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