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冬季除雪应急设备及桥隧检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
项目名称:2025年冬季除雪应急设备及桥隧检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冬季除雪应急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安康市公路局冬季除雪应急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合同包2(安康市公路局桥隧检测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安康市公路局桥隧检测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冬季除雪应急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安康市公路局桥隧检测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路局冬季除雪应急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信息证明,成立不足一年(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若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安康市公路局桥隧检测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至 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0、******95;
(4)“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路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