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 ****** 。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特别提示: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