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YG******02-BD-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泵类及搅拌器采购项目标段三(第二次)(包组二)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2日
四、采购失败事项、内容及原因:
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该标段招标失败。
原因:
******有限公司因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期限少于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不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不通过响应性评审。
******有限公司因投标保险原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开标前递交,不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不通过响应性评审。
五、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二街七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732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广州净水公司2025年泵类及搅拌器采购项目标段三(第二次)(包组二)(项目编号:YG******02-BD-02)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0日00:00至2025年9月13日00:00止,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 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提供的类似泵类或搅拌器销售业绩的合同价及发票金额低于261万。 |
5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招投标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临江大道501号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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